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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不动产证年底开颁 届时不再发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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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时报    发布时间: 2015-10-26   浏览:1317次


       日前,山东审议通过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0月23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意见》明确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市县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运转,颁发统一证书。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级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同时,建立了省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编办、财政厅、住建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地税局、省政府法制办、畜牧兽医局等部门组成,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上述《意见》明确要求,11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人员编制调整配备到位,12月底前市县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运转,颁发统一证书。2016年第一季度由省编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督查问责。

该负责人表示,颁发新证后,原有各类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权利证书继续有效,通过产权变动逐步替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新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同时,不再颁发旧版证件。不过在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始运转前,原各类登记机构仍按原有的工作模式正常开展日常登记工作。

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原有机构之间要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无缝衔接,坚决杜绝不动产登记业务中断、登记秩序混乱、群众办事不便等问题的发生。此外,各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照国家档案资料存放保管的有关规定,落实专门场所、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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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套房产咋登记?商品房没有土地证能否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细节待落实

不动产统一登记距离济南市民越来越近,但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细则还未出台,例如两套房产如何登记,没有土地证可不可以登记等等,这些问题仍待落实。

目前,山东省土地、房屋、林地、海域、草原等各种不动产的产权登记分属不同部门。新政实施后,所有不动产登记整合到一个部门进行,方便市民登记,提高登记效率,同时也降低了风险,也有利于对市民产权的保护。

记者了解到,不动产登记整合到同一个部门进行,但并不意味着市民所有的不动产全部登记在同一个证书上。不动产登记是以宗地为单位,同一宗地上的房产、林地等统一登记在一个证上,不同宗地的不动产仍需登记在不同的不动产登记证上。

一些市民担心,自己买房时并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这种情况能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会不会影响以后的房产交易?

济南目前的政策是“一证上市”,即只用房产证就能够完成房产的交易、抵押、贷款等,没有对于房地产开发商必须要给市民分割土地“小证”做出硬性规定。而在不动产登记中,从目前的条例来看,没有土地证也能登记,在办理土地使用证后可以在证书上添加。

而就一般程序而言,开发商需要先取得整个地块的土地使用证,才能对土地进行开发。开发完成后,待所有房源测绘完毕、土地开发的贷款还清、业主的房产证办理之后,才能够计算每位业主“分摊”的土地面积,办理土地分割后的“小证”。

不过对一些细节问题,目前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并没有明确的说明,需要细则的出台才能进一步落实。

四问土地证办理

首次办理土地证要备好啥?

需要准备分割转让许可证的原件、宗地图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契税发票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9份材料。

土地使用证咋过户?

需要准备变更后的房产证复印件、原房主土地使用证、存量房买卖协议(即网签协议)复印件、购房款发票复印件、契税发票复印件、买房者身份证复印件6份材料。

土地证使用期限是多少?

对于经过招拍挂程序的土地,使用期限从开发商拿地时间开始计算。房改房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产物,土地一般为划拨土地,在2008年之前无法交易,2008年政策放开后,市民才可以进行交易。对于房改房,市民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还需缴纳房价的1%作为土地出让金,使用期限从缴纳出让金的日期开始计算。

土地证办理费用高不高?

申请人只需要到所在区国土资源局办理即可,费用为100平方米以内(包含100平方米)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时限是20个工作日。不过工作人员表示,如今一般只需7到10工作日就能够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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